昨天是济南市城镇居民医保启动的第一天。78万符合条件的济南城镇居民踊跃到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参保。这是该市首次在制度上实现了“全民医保”。 9月1日早晨8点15分,在济南堤口路劳动保障服务中心,申成英老人成为济南市第一个办理城镇居民医保的人员。申成英的儿子冯红患有小儿麻痹症,行动非常不便,冯红的妻子也是残疾人,双方有一个孩子在读。冯红说,一到天气转冷时,他的腿就会剧烈疼痛,之前只能从小诊所买药吃缓解疼痛。既是低保户又是重度残疾,冯红可免费参保,并且可以到大医院进行治疗了。 济南市劳动保障局提醒,市民办理完参保登记手续后,需要持城镇居民医保缴费通知单,在规定时间内到建设银行网点缴费,只有缴费后,才能在10月1日起享受医保待遇。市民可以拨打12333劳动保障服务热线或登录劳动保障信息网站获知更多详细信息。 据济南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窦进科介绍,符合条件的城镇居民需要在9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,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(镇)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填写登记表,办理参保登记手续。之所以设立参保登记的截止时间,是为了防止出现“得病之后再参保”的情况,维护基金的正常运转,只有新生儿不受此限制。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重点保住院、门诊大病,不建个人账户,并强调自愿参保等原则。参保人每人每年最高缴费为400元,最高可报销6万元。今年济南市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期为9月1日至10月31日,待遇享受期为2008年10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。在长达15个月的第一个医疗年度内,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7.5万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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